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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詐欺案-地檢署不起訴處分(2)

  • danachen85
  • 2023年9月18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詐欺

賀不起訴處分!

當事人因為在網路上玩線上遊戲,其中有玩家陪練、幫買遊戲點數、購買皮膚(網路遊戲角色的外表造型),而向當事人稱需要以台幣換成人民幣,剛好當事人手上還有人民幣,就答應與該玩家換,雙方依約匯款相應幣別及金額入對方帳號。結果不久,當事人的銀行帳號就被列為警示帳戶,也收到警察局通知需到場說明,之後被列為詐欺案件被告進行偵辦。


當事人第一次被告,非常緊張、惶恐,後來找到湘如律師,在湘如的陪同下前往地檢署開庭、並且協助當事人整理證據、撰擬書狀答辯,終於獲得不起訴處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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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陳湘如律師事務所

​新竹律師

302 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五路139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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